县人社局按要求做好2018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
- 信息来源: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- 发布日期:2019-07-03 10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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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快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,在县财政局的组织下,县人社局于今年7月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。
根据济南市财政局《关于开展2018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9〕25号)文件精神,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、收入费用表、当期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表、净资产差异表、报表附注和财务分析。单位财务报表以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数据为基础编制,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,应当以帐簿记录为依据并按照相关报告标准和重要性原则进行调整。
县人社局结合政府财务报告编制需求,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,规范会计核算,细化核算内容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,形成账务和业务相关联的控制机制,按照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的要求,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,规范日常财务管理,细化会计核算内容,确保账实相符。
对政府内部往来、收支等需要调整、抵销的事项,严格做到及时记录相关业务信息,做好账务核对,确保全面、完整、可追溯。为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提供基础信息,保证会计信息真实、准确,顺利完成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。